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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家事操作规范提升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17-07-12 09:44:23



    “这些材料你拿好,如果调解后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再把材料带来立案……” 7月12日上午10点,肖某拿着起诉状来到河南新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该院立案庭庭长刘明波了解该案后,告知肖某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更方便快捷,将案件移送该院家事调解委员会。这是该院通过《家事审判操作规程》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

    为进一步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新郑法院在家事审判改革中出台了《家事审判操作规程》,该操作规程共4章19条,把服务延伸到诉前,将有助于家事审判的顺利进行,避免家事纠纷向暴力事件转化,及时了解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对处于婚姻危机夹缝中的未成年人及时予以救助,使家事审判工作从一进入立案阶段,就处处体现法院的人文关怀,为高效快捷化解家事案件纠纷打下坚实基础。

    “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吸纳基层妇联、工会、司法、卫生、法律工作者以及社区、村组有威望的工作人员,组成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测试员、心理辅导员等,进入家事纠纷调解中,往往事半功倍。”该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张连中对该院《家事审判操作规程》颇有心得:“家事纠纷大多时候要调和不调离,避免离婚后孩子受到伤害,财产纠纷等一系列问题。”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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