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以为我们有了‘错时’行动就不会再有行动了,这次我们要让他们吃一个‘回马枪’。就是要利用休息时间,打他们个措手不及!”5月2日晚执行活动出发前,执行一庭庭长张建伟对准备出发的执行干警说。
“执行活动第一站”,执行干警来到新郑市某小区。干警们刚下车,张建伟手势示意大家轻声快走。为防止“老赖”逃跑,干警兵分两路,一路堵在电梯口,一路走步梯。张建伟敲开唐某家的门,就看到刚下班回家的唐某,唐某知道是因为自己弟弟不还钱自己却作了担保的事,只好跟执行局的干警走。2015年6月,唐某的弟弟唐某某借李某80000元,李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唐某某诉至新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唐某某在2016年11月30日前返还原告李某80000元借款以及10000元利息,且唐某某的哥哥唐某当场写下了担保书。文书生效后,唐某某却在电话里以种种理由推脱,没有还李某借款。李某得知担保人唐某今晚在家,赶紧通知张建伟。
“执行活动第二站”,新郑市新村镇某个村庄。由于被执行人住处是门面房,所以当干警们下车时,被执行人门前围满了议论纷纷的群众。被执行人并不在家,只有被执行人的妻子,张建伟一边劝说被执行人的妻子联系自己的丈夫石某回来解决问题,一边对围观的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告诉他们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2013年12月,石某从肖某处购进216000元的化肥,写下欠条于2014年12月30日还清,否则逾期将支付违约金。过了还款日期,石某仅支付原告7000元的货款,肖某遂将石某告至新郑法院。该院判决被告石某返还剩余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原告肖某多次催要,被告石某却总是推脱没有钱。后原告肖某发现石某近期为自己的儿子购置一处房产,并且要为儿子举办婚礼,遂到新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另有两名被执行人,也是今晚“回马枪”执行活动的对象,张建伟再次带领干警将他们抓个正着。
此次执行活动传唤6案6人,司法拘留3人,执行标的额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