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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刘祖一到新郑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7-04-14 13:57:04







    4月13日下午,郑州中院党组成员刘祖一,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吕家祥一行到新郑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建军,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宋国玮,研究室、环境资源审判庭等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在座谈会上,魏磊首先对刘祖一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郭建军首先介绍了新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并从建立专业环资审判团队、充实环资审判人员、做好环资宣传调研工作等方面阐明了下一步工作方向。魏磊就当前法院“案多人少”局面,强调要加强执行攻坚工作力度,细化繁简分流,明确案件难易系数标准,同时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奖优罚劣,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吕家祥首先传达了上级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精神,并简要介绍了郑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同时结合贵州青镇和其它兄弟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新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刘祖一最后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一是要提高认识,要切实认识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要性,围绕中心大局,做好涉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等案件的审判工作,积极回应群众对“蓝天碧水青山”的热切期盼。二是要加强领导和组织机构保障,在现有独立环资庭编制的基础上,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员额制改革,积极打造工作亮点,创立具有新郑特色的环资审判品牌。三是要创新环资工作方式方法,借鉴学习中牟法院、新密法院、登封法院等兄弟法院的先进工作经验做法,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尝试使用生态补种、量刑从轻、环保禁止令等手段,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四是要加大环资工作宣传力度,目前从中央到地方都比较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社会各界对此关注度较高,“要想环境好,人人都环保”,因此更要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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