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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结事了又回访 转变作风暖民心

新郑法院执行法官回访当事人群众点赞

  发布时间:2017-03-01 11:36:41


    “真得感谢你们啊!上次来送钱,这次又来看我!”2月28日晚19点,河南新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陈瑞甫喊上一同加班的几名干警驱车前往该市龙湖镇赵某家中进行回访。

    该案申请执行人赵某与被执行人赵某某系同胞兄弟,因拆迁房屋继承纠纷,将亲生兄弟赵某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赵某某给付赵某拆迁补偿款十四万余元。

    判决作出后,被执行人赵某某一度态度强硬,拒不缴纳执行款。该院执行干警柳秋亮考虑到本案是由家庭矛盾引发,本着化解矛盾,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用亲情化解当事人的心结,赵某某履行了法院生效文书判决缴纳了十四万余元的补偿款。陈瑞甫考虑到赵某年纪大腿脚不便的缘故,驱车几十公里将执行款送到赵某家中,自此,赵某便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经常关注该院执行工作,对该院的执行工作频频点赞。

    该院为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职能作用,促进执行法官公正、高效、廉洁办案,始终严格落实执行案件回访制度,采取登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积极做好回访工作,一直秉持着案虽结,关爱温暖送不断的宗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该院执行回访紧紧围绕当事人对执行干警工作作风是否满意,工作中是否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是否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的行为,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法腐败行为等现象进行回访。在回访过程中,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逐一记录,虚心听取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新郑法院推行案件回访制度,通过案件回访不断提升审判执行人员的质效意识,促进司法公正,进一步强化了审判执行干警的工作作风和廉洁意识,畅通案件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信息反馈渠道,有效实现了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2016年新郑法院被郑州市委市政府评为“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单位”,在全省法院系统工作人民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新郑法院的人民群众满意率调查名列前茅。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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