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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合同骗租金 真相暴露无处藏

新郑法院执行威力促使被执行人主动执行

  发布时间:2017-01-05 11:01:23



    “陈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1月4日下午,在河南新郑法院新郑市某幼儿园的负责人握着执行二庭庭长陈瑞甫的手,连声感谢。

    新郑市某幼儿园与李某在2015年4月18日签订了一份《场地租赁协议》,李某将其三层21间的房屋租给新郑市某幼儿园,合同约定租金35万元,保证金5万元,后李某又要求新郑市某幼儿园交付档案费1万元,租赁期限为2015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合同签订后,新郑市某幼儿园先后付给李某41万元,李某却迟迟不予交付场地。

    之后,新郑市某幼儿园多方查询发现,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将该房屋租赁给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至2018年2月28日。李某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始于2015年9月1日。因李某对租赁场所没有租赁权,其出租场所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且在文物保护区域范围,不允许进行房屋建筑,无法适应新郑市某幼儿园的正常经营。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新郑市某幼儿园遂将李某诉至新郑法院,新郑法院判决新郑某幼儿园与李某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效,李某退还原告41万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还了部分欠款后,便躲藏起来。新郑某幼儿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二庭庭长陈瑞甫多次找到李某,给李某普及法律知识、讲道理、分析利害关系,要求其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李某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说没钱。经过多次沟通,案件执行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

    陈瑞甫变被动为主动,多方调查发现李某银行账户上有钱,且在其名下有多处房产,执行工作有了突破口,陈瑞甫当即对李某的某处房产进行了查封。李某早前听说过新郑法院“百日执行风暴”,见此情况,赶忙带着钱到新郑法院主动表示,愿意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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