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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回访慰问赡养案件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6-12-30 09:29:10



    “太感谢您了!李法官,要不是您我都不知道我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了……”家住新郑市和庄镇香坊吴村的老人陈某激动地说道。

    12月28日下午,和庄法庭庭长李慧凤来到和庄镇老人陈某家中,了解老人的生活状况,询问了老人的身体情况和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并送去水果、牛奶等慰问品,受到了当事人称赞。

    陈某现年72岁,丈夫早逝,育有三儿一女。早在三年前陈某就患上了肺结核,年迈且无生活来源,陈某多次与子女协商赡养问题未果,无奈将4子女告上法庭。李慧凤法官接手案件后先后多次到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组织双方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知陈某子女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经李慧凤多次苦口婆心劝说,子女们纷纷认识到以前各自行为的不当,赡养母亲不仅是自己的义务更是责任,最终老人子女同意共同分摊陈某看病的医药费用并每人每月再拿出200元作为老人的生活费用。

    近年来,新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尤其是老年、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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