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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为“三留守”人员撑起法律保护伞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6-12-20 11:09:25


    “老大爷,这是我的电话,您有什么法律问题,我随时给您解答......”12月19日,新郑市人民法院观音寺法庭庭长陈河淼深入梨河镇绰刘村,走访慰问留守老人高某,与其促膝谈心,了解高某生产生活中的情况,给高某留下手机号码,并为他送去了大米、食用油等。

    为切实维护“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权益。新郑法院积极开展了“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合法权益”专项活动,积极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农村“三留守”人员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同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的“三留守”人员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先后为“三留守”人员减免诉讼费用50余万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建立与妇联、关工委、教育、劳动部门的联动机制。在全社会开展关心关爱和维护“三留守”人员服务和保障机制,使保护“三留守”人员得到健康可持续开展,建立健全保护“三留守”人员的长效机制。

    自11月份以来,新郑法院深入全市1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送法普法活动,已走访慰问“三留守人员”10人次,开展法律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品3000多份、现场解疑“三留守”人员提出的问题100多个。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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