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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在新郑法院“蹲点”系列报道十:执行“利器”

  发布时间:2016-09-28 08:41:12


     今天与新郑市法院书记员宋改换聊天时,她告诉我院长王栋和执行局局长史晗阳曾亲自为一名被执行人送去执行款。

    “院长和局长亲自送执行款,啥人这么大面子?”我随口问道。

    看我这么好奇,宋改换带我来到孙世凯的办公室了解情况,他是这起案件的承办法官之一。

    见到孙世凯时,他正站在办公室门口跟同事讨论着什么。

    说明来意后,他带我回到办公室,向我讲述了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原来,2013年10月,82岁的王某因患肠梗阻到新郑某医院治疗,因该医院在治疗上出现重大失误,导致王某病情不断恶化,最终不得不转院治疗。

    “经调查,我们发现这是一起很明显的医疗事故,并于2016年4月16日作出判决,要求新郑某医院赔偿王某各项费用共计32万余元。”孙世凯说。

    判决书下来后,该医院只赔偿了王某5万元。

    孙世凯说:“考虑到王某年事已高,又身患疾病,为避免给她造成更大伤害,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我们将新郑某医院上传至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

    “很快,他们就同意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履行判决。”孙世凯说。

    事后,院长王栋得知该案的申请执行人王某年纪大,且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便带领执行相关工作人员将剩下的执行款送到王某家中。

    “失信黑名单是整治‘老赖’的一大利器,无论是谁,一旦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他们的出行、住宿等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孙世凯的言语中透着一股高兴劲儿。

    他说:“执行改革以来,对于有支付能力但拒不执行判决的被执行人,我们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说到起劲处,孙世凯还向我说起一桩趣事:前段时间他们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被执行人不但不履行法院判决,还出省玩“失踪”。

    “我们当即把他的信息上传到失信黑名单,结果领导喊他回来开会,他连回来的机票都买不了。”孙世凯忍不住笑出了声。

    我了解到,5月份以来,新郑市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77人次,失信上传率基本达到100%,有效震慑了“老赖”行为。省高院召开向执行难宣战誓师动员大会后,新郑市法院积极行动,按要求进行了执行机制改革。

    “执行局下设两个执行庭,每个执行庭有3个工作组,分别为查控组、执行实施组和财产处置组。”谈到执行机制改革以来的新变化,孙世凯向我仔细介绍道。

    “这是我们院的分段式执行流程。”孙世凯递给我一份文件,接着说:“立案后,案件先被分配到查控组,事后再根据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决定将其移交至执行实施组还是财产组。”

    “这样做想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我问。

    孙世凯思考了一会儿回答说:“防止案件自始至终在一个人手中。”

    他指着流程图对我说:“你看,从查控组到财产组,每个环节都由不同的人员负责。案件流动起来,不仅提升了案件的透明度,还能提升案件办理的效率……”

    不知不觉中我们已经聊了将近一个小时,得知孙世凯还要参加一个全院会议,要了几份有关执行的材料后我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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