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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制报》记者在新郑法院“蹲点”系列报道二:女庭长的“调解经”

  发布时间:2016-09-12 16:12:45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不断增多,在这种大环境下,新郑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却做得有声有色。今天我跟随法官王丽一起到新郑市城关中心法庭一探究竟。

    路上王丽告诉我说,近年来,新郑市法院在6个中心法庭设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其中城关中心法庭由于地处城关乡,为城乡接合处,承办的案件多是因旧城改造及为新农村建设的拆迁引发的。

  “拆迁在为一个家庭带来经济利益的同时,由于财产分配不均等问题,也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产生裂痕,引发矛盾。”王丽担心我不明白随即解释道。

    到达城关中心法庭后,我们径直走向庭长李晓丽的办公室,刚到楼下刺耳的争吵声便传入耳朵。看到我四处寻找声源,开门迎接我们的李晓丽笑着说:“这都是来调解的,婚姻矛盾在家拉扯不清,跑到法院让我们主持公道。像这样的案件,大大小小都算上我们每年要调解一百多件。”

    “这么多?每天听他们吵架你们不累、不烦吗?”我吃惊地问道。

    坐下来后,李晓丽回答说:“这就是我们的工作,烦有什么用?关键还得找到解决纠纷的办法!”

    “我们所调解的案件中,有些婚姻矛盾就是夫妻间的小打小闹,丈夫嫌媳妇唠叨什么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要做的就是帮他们找回之前的美好回忆,与他们一起看婚礼视频或者邀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子女进行现场规劝,这样他们的火气就能消了一大半。”谈到如何化解特点不一的家事纠纷时,李晓丽指着一沓文件说,“当然也有比较麻烦的,当纠纷牵扯到双方经济利益时,就不是简单说说就能解决了的。”

    经介绍,我了解到李晓丽所说的“比较麻烦的”案件,指的是前不久他们刚调解成功的“宋氏三兄弟遗产继承案”。该案中,宋氏三兄弟因争夺父亲遗留下的房产反目成仇,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历经一审、二审、再审,仍对结果不满意并开始到处信访。

    “调解过程中我们意识到,调解工作光靠法官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2015年11月,我们院开始以家事审判机制改革为契机,邀请家事调解员闫合国参与到该信访案件的联合化解中。承办人员和家事调查员先后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并一再耐心讲解法律关于遗产继承、分割等有关规定。经过不懈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谈到此类案件的调解技巧,李晓丽颇为老到地说:“针对这类案件,我们一般会邀请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的干部参与到调解中,他们对辖区情况更了解,当事人在社区干部面前也很少会有虚假陈述,做起调解工作来事半功倍。”

    正说得起劲的时候,一名法官敲门进来告诉李晓丽,昨天约好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到了,李晓丽带着几份刚整理好的文件,略带抱歉地走出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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