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十个指头还不一样长,一家人都还有磕绊的时候,你们俩家是合作伙伴,今后还要继续合作下去,应该优先考虑双方共同的利益,问题始终会解决,解决了还不是要继续合作下去……”,4月3日周末的夜晚,河南新郑法院法官韩冰还在长途电话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当事人远在千里之外上海。
2016年3月,上海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将新郑某公司诉至河南新郑法院。因为双方属于长期合作伙伴,接到案件后,新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潘龙峰希望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避免双方因为此事关系破裂影响日后合作关系。因为原告在上海,相隔上千里地,来往不便,所以潘龙峰就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做起了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一个法官一年下来要接几百起案件,往往是几个案件同时进行,忙的不可开交。打铁需趁热,他和法官韩冰交替不间断为两家调解,终于使案件调解得到了转机。
4月20日上午,潘龙峰正在办公室准备案件开庭材料,韩冰敲门进来告诉他,双方愿意和解,在开庭的最后一刻,双方终于和解,使潘龙峰长长松了一口气。被告新郑某公司同意将所欠40多万元货款在规定时日内支付给原告方,并承担原告所有诉讼费用。至此,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潘龙峰、韩冰通过电话耐心调解,一起地跨上千里地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告委托方在签字调解书的时候不断的感谢当事法官,夸赞新郑法院的法官虽然电话调解,但是效率一样高,拖了半年多的货款在法官的帮助下一个月时间就有了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