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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故意毁坏绿化 忠实员工遭法律制裁

  发布时间:2016-04-13 11:00:29


    河南省新郑市季某本是一个兢兢业业的年轻人,只身来到河南省新郑市薛店镇石材城某建筑公司打工,由于踏实勤奋,颇受老板赏识,工作生活中对他总是格外关照。于是这个老实善良的季某一心想要报答老板,对待工作更是尽心尽力。然而,正是这个对老板忠实,对工作踏实的年轻小伙儿,却因糊涂鲁莽的行事,不仅没有为公司出力,反而因故意毁坏财物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6年4月12日被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季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事情起因于季某所在公司租用河南省某公司的土地准备建厂房,然而,河南某公司与河南省某对外贸易公司对该土地产权起了争议。2015年12月3日,该争议正在法院再审阶段,一心想为公司着想的季某等不及法院裁判结果,就雇佣铲车将该土地上的绿化植物毁坏。最终法院认定该土地归属于河南省某对外贸易公司。

    经审理,法院认为季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案发后,季某及其家属赔偿了被害单位损失,并得到了谅解,加之他平时表现良好,具备使用社区矫正条件,遂做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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