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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三八”妇女节开展反家暴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08 11:07:42




    在第10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河南新郑法院组织十几名女法官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该市炎黄广场,新郑法院拉起宣传横幅、设置展台、宣传展面,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宣传页,解答群众关于反家暴法有关法律疑问。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三八”妇女节活动当天,为切实保障妇女权益,让反家暴法深入人心,该院开展了“反家暴法”集中宣传活动。该院少审庭庭长赵俊霞表示,《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而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均可以到该院咨询法律问题、起诉或拨打该院的办公电话。

    据了解,活动当天共发放法律宣传册2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47个,受到了广大群众尤其是妇女同志的一致点赞。

责任编辑:左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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