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豫某基地主任张春立带领该部队物资投送部主任赵平均、参谋贾战等一行来到河南省新郑法院走访并赠送锦旗,对该院妥善处理涉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劳务合同案件、有力维护部队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201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郑某基地在基建期间,将工程承包给江苏某建筑公司承建,该建筑公司于2015年10月完工,但在工程完工后,该建筑公司拖欠五十多名农民工工资和数位材料供应商材料货款约五百多万,农民工们急于讨回工资回家过年,无奈之下,他们对该部队驻地进行了围堵,严重影响了部队的正常训练秩序和部队的形象。
为了恢复部队正常工作秩序,河南省军区与河南省高院取得了联系,河南省高院在了解情况后,该案指定由新郑法院审理。
新郑法院高度重视,主审法官薛店法庭庭长石青峰接到该案后,多次走访该工程工地,组织农民工,向他们释法,对他们进行引导,告诉他们要用正确的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农民工们接受引导之后,在石青峰的帮助之下,对该案提起诉讼。
今年1月8日,该案在石青峰的多次努力下,邀请双方进行调解,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谈法律,讲清利害关系,,双方被石青峰的真诚感动了,达成调解协议,并得到执行,农民工欢欢喜喜回家过年,部队工作秩序恢复了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