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新郑市的女士高某,通过手机社交软件认识了34岁的沈某,并在4月3日约其到新郑市一家足浴中心洗脚。在高某刷信用卡结账时,一旁的沈某记下了高某的信用卡密码。
8月4日,沈某陪高某到美容院做护理。趁高某做护理期间,沈某拿了她的手机玩,并偷偷取出了电话卡和包里的三张信用卡。高某做完护理发现手机卡不见了,但并没有怀疑沈某,并且邀沈某与其一起去一家沙洗浴中心洗澡。这期间,高某一直没有发现其信用卡丢失。直到4月5日晚,高某回到家翻包时才发现她的三张信用卡不见了。当即发短信问沈某是否看见她的信用卡,沈某否认了。8月6日,高某发现信用卡被刷走40480元钱,高某告诉沈某要去补卡,沈某这才将信用卡返还给高某。
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沈某的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11月3日,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在此提醒大家,网上交友需谨慎。害人之心不可有,但是防人之心必须要有,不能将自己的私人物品随意乱放或是交给不熟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