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法官,我现在就把钱给还了,你赶紧把我账户给解冻了吧!”,5月29日,新郑法院执行局法官柳秋亮一大早便接到被执行人田某的电话。
2017年7月,田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行人郑某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田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期间,郑某多次要求田某赔偿损失未果,遂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田某赔偿郑某各项损失共计21440.28元。判决生效后,田某仍不归还,郑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柳秋亮接到案件后,马上向田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全面查询田某的银行存款,并果断冻结其全部银行账户。在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田某急忙来到新郑法院,主动认错。原来,被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不仅仅使其正常生活受到制约,还影响到其生意上的经营运作,故田某不得不来到法院主动履行。
至此,该起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