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被执行人周某和申请执行人扬某一起来到新郑法院,周某一次性还清了欠扬某的25万元,双方还握手言和。扬某拉着法官的手说:“谢谢你为我的事情操心了,帮我执行回来了血汗钱。”
家住新郑市的周某和扬某是生意上的朋友,多次来往后双方比较信任。2013年8月,周某向扬某借款10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 2014年2月,周某再次向扬某借款15万元,两笔借款总计25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日期,只约定了该笔借款月息2分,三个月付息一次。2016年9月以后,周某未按约定向扬某支付利息,双方协商未果后扬某向周某索要借款,该款经扬某催告后,周某仍不予返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扬某向新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履行还款义务。经审理查明后,新郑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周某1月内偿还借款25万元及约定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新郑法院通过多种方式要求周某来法院谈话,但周某接到通知后均未前往。执行干警展开执行后,周某采取各种方法躲避执行,不停的拖延还款时间。执行干警依法将周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房屋等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周某终于意识到老赖行为将对自己产生巨大损失,于是迅速和申请执行人扬某取得联系,两人一起来到新郑法院,被执行人周某不仅当场还清所有欠款,还对自己的老赖行为进行了深刻检讨,表示今后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